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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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7.2.06

蔡添强与政改运动

我在1月22日的《南洋商报》写了一篇《安华情归何处》的评论后,蔡添强在翌日通过报章公布安华已是人民公正党的党员,算是间接上作了回应。我暂不在此针对此事作评述,我兴趣的是蔡添强这个人。虽然我曾与他有一面之缘,不算相识,但对他的政治运动却留下深刻的印象,也让我看到“劳工党时代的影子”在跳动。

为了进一步了解蔡添强,我在2003年阅读了他出版的《改革心理想情》,全程地表达他的政治愿景,不论他的理念是否落实或仍然在奋斗中,至少他告诉了我们他的从政的故事。

他的政治故事起于1998年安华出事之后,他积极地介入安华的“政改运动”(Reformasi),而后成为“国民公正党”(现已易名为人民公正党)的成员,更被委为副主席,一时风头甚健。又示威,又游行,又抗争。总之他出现在群众斗争的场面,而且表现了“勇往直冲”的精神,接着就是被逮捕,上法庭,放了又抓,抓了又放。于是蔡添强三个字与示威、游行、被捕、坐牢、上法庭扯上数不清的关系,许多人也因为他的行动而认识蔡添强这个人。他成了“街头斗士”。

人们或者会浮现一个问题﹕如果蔡添强出生早10年或20年,他会不会一头栽进劳工党或人民党的斗争中?因为他在90年代后期就是这么的一个“挥着公正党的旗帜,而大跳劳工秧歌舞的人”。我无法推测这个答案,只好问问蔡添强,他会这样做吗?

也许这样说对蔡添强是不公平的。假设的问题是不需要答案的,因为他是在1963年才出生的,自然无法亲自体验劳工党的斗争生活。即使时间推早,让他有机会目睹或参加劳工党的火热斗争,他也只能是千人中的其中一个,不能算是“鹤立鸡群”。在50和60年代的左翼政治中,有太多像蔡添强的人,而且比他更出位的,更不怕死的大有人在。

70年代之后,劳工党的斗争告一段落,左翼政治也失去重心,国家的政治格局也有了巨大的转变,不再是讲求意识形态的斗争,而是转向民族主义的发展。民族主义的其中一个特色是政党可以是多元性的,但要立足在一个族群中,才能在选举中脱颖而出。

蔡添强两次参加国会选举都无法取得令人满意的得票率,说明了政治是现实的。因此他只好继续打着他的政治理念持续他的斗争,而他的斗争理念在很大程度上是与安华共舞的。打出的牌子是社会公正与向贪污作战。

这个口号是颇吸引人的,但执政党也打出同样的旗帜,几乎每个政党都声称“立党为公”,以争取人民的支持,人民公正党也不例外。很显然的,人民公正党离开了安华,它的政治生命就受到挑战。因此,在此时此刻,安华是这个党的精神支柱,而公正党也努力塑造一个多元种族的形象,但仍由马来人在主导。这也是为什么公正党能与人民党合并的前提。

如今蔡添强是这个党的宣传主任,他的斗争方式已大为改变,也按照安华的愿望作了适度的调整。在抗争中他收敛许多,也变得更为成熟和认清政治的大气候和政治走向,但一时之间要扭转整个局面是极不容易的。

在这方面,我提出两个实例供蔡添强参考。其一是60年代为什么社阵会闹分裂(指1965年因语文政策的分歧,劳工党与人民党分道扬鏣而结束了社阵这个组织)?其二是70年代,大学生响应安华的斗争而走向街头。其中以华玲的反饥饿运动最为轰动,结果是连同火热的马大华文学会也被箝制。关于这一点,蔡添强或者可以向当年的当事人了解个中情况。

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希望人民公正党能吸取这两个教训,不要重蹈覆辙或花开两朵,各有表达,真正贯彻多元政治。而蔡添强作为公正党在华社的“代言人”,更有其重要的角色在扮演,因为直到今天为止,人民公正党需要向华社表达明确的政治理念。在这方面,即使蔡添强已卸下副主席改任宣传主任,但他又不能否认他已是“华社眼中的安华”。其政治使命显得更是任重道远。无论如何,在很多时候理想不等于现实,而现实是残酷的,相信蔡添强参政这些年来,也已悟出其中道理和症结所在。

26.2.06

食堂风波外一章

我们完全同意,董总与校长职工会应停止争议,因为这对华校的发展至为不利,而且也不是谁是谁非的问题。但既然有关的争议已经抖开,我们有必要正视其因由,以便正本清源,而重新纳回合作的轨道。也只有了解问题的真相,才能对症下药。

虽然一般上认为导因于2004年学校食校招标的风波,但如果深一层研究华校性质的变化,不难发现其复杂化。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首先我们应该承认自1960年“拉曼达立教育报告书”出炉及1961年成为教育法令后,华校在中学方面已被切成两半,其一是改制的国民型中学;其二是未接受改制和津贴的华文独立中学。而华文小学只有一类,即全数归为政府控制的国民型华文小学。在这个国民型制度下,董事会的组成也相应调整,理由是董事会不再负责学校的日常行政开销,教师的薪金全归政府负责,也由政府调派,因为他们已是政府公务员;学生则享受免费教育,入学由教育部统筹统办。

董事会的调整有两个方面,我在1月29日的本栏中《董事会与学监会》一文中已略作解释,现在加以补充﹕其一是默许原来的董事会存在(这个组织由赞助人大会选出),而其中有半数以上拥有校产。例如槟州政府相关组织在最近调查后公布,在州内90间华小,有50间的校地属董事会的,余者或归社团、教会、庙宇及私人等。这个原来的董事会我们称之为“大董事会”,也可能是校主。

在教育条例下,其组织章程中有指明学校的地契得委托社团法人、受托人及公会等保管,也就是歸大董事會或其他受託人保有。

其二是根据标准型的董事会章程列明学校又须按条例成立另一个董事会,或称之为“学监会”。这个组织不是由大董事会来取代,但接受派出三人(赞助人)代表及信理员代表(若董事会是校主)出任学监会成员,其余是官委、校友及家长代表各三名组成,一共是15人。

若是有大董事会(或可能是校主)的存在,我们就称学监会为小董事会。若无大董事会存在,就直接称为董事会。它是依教育法令而存在的,所以不必另行申请注册,有人因此争议它是否具有法人地位。

换句话说,当学校接受改制后,董事会的权力已相对的减少,而在教育部指派和条例规定下,校长的重要性越是突显。他不但是一校之长,也是家教协会的当然顾问,又是学监会(董事会)的当然秘书。抑有进者,学监会的记录和人选名单得每年提呈教育当局备案和接纳,也是校长的责任。

由此我们看到校长权力的提升是教育部及相关条例赋予的,不是他们剥夺了董事会的权力。

不过,如果校地不是政府的,就被称之为半津贴学校,则任何的重建、扩建或修理都由董事会操办。华社这么多年来都无怨无悔地付出,为的是给下一代更好的教育环境。校长也深明其中道理,与董事会落力配合。这些实例俯拾皆是,不必赘述。不论是大小董事会都责无旁贷出钱出力,精神可嘉。即便是教育条例(1957年)订下的董事会责职中,也有言明董事会拥有维持及修理校舍的权力,但其它权力就没有说清楚。

在教育部的眼中,它认可的是学监会(董事会),但却是附属在教育法令下的产物,因此教育部认为它拥有权力指示校长执行任务。学校食堂的招标事件就是因此而发生。

但在董事会看来,既然他们出钱建校,理应享有某些主权,而不是一无所有,更应保有招标的權力,风波于兹发生。校长既是公务员,不接受指示不行。董事会若绕开校长又使到校长战战兢兢,左右为难。

至此我们需要厘清一个问题:大董事会职权在那里(或说校主的权力在那里)?小董事会(学监会)的权力(主权)在那里?这都是需要向教育部说明和争取的,校长也没有权力作出调整。

无论如何,在此时此刻,董事会和校长也可以很好的沟通,相互指责是不必要的,相互尊重才是最重要的。即使条例不清楚,也可以寻求共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希望双方越行越远。不过我们也要了解历史的因由是因为教育体系的改变有以致之,光是针对董事会或校长权力作诠释也是于事无补的。

20.2.06

吴宝泉与新中事件

人物﹕吴宝泉(马华甲抛峇底区会主席)
时间﹕华人春节期间(2006年)
地点﹕威省北海

在华人春节期间,也即是在2月10日的华文报上,我读到一篇有趣的告白书。说它有趣是因为它是“热门课题”,而且可以当成新闻故事来读。读后有无限的感慨,又有几许的迷思。

我不认识吴宝泉。自从新中学校拆校风波闹得不可开交之际,倒是一直在街坊听到吴宝泉的名字,而且和新中事件串连起来,这些的故事有几个版本,也不知那个才是真的?听了让人感觉是“像雾又像花”。现在经吴宝泉“挺身而出”澄清,我们一下子知道更多的“内情”,也就不必再道听途说了。但读完他的“告白书”,我觉得有几件事是值得解读的。

其一,吴宝泉发誓“若出卖新中,不得好死”,真是过于言重。这其实是不必要的,这样的发誓也使我想起曾有过所谓“斩白鸡”以示清白的玩意儿。在旧社会是有过流行,在现代社会也已经不流行了。因为这样说了也还是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并会问一句﹕吴宝泉到底有什么地方对不起新中?新中不是属于“华社”的吗?大家都在落力地捐款,没有因为“吴宝泉”三个字,使到新中重建有难,既然新中重建在望,所以我认为吴宝泉不必为新中事件操心,反正有大把人送出爱心,就不需要发什么“毒誓”耿耿于怀了!

其二,吴宝泉说外界的流传对他的指责的背后有隐藏不可告人的政治阴谋,这些人因为妒忌他,才想陷害他。而所谓的这些人分为五种,即党内及区内的人、党内及区外的人、国阵友党、反对党以及商业伙伴。

我读了一头雾水,那来这么多的“敌人”,而且有五种之多,似乎是凡对他有责难或人云亦云的,都可能是他的“政敌”。但这话说了也等于没说,因为他的五类人已是包括所有的人。为什么所有的人要针对他,也实在没有道理?

这使我想起中国在“文化大革命”时(1966-1976年),专门挑出五大类来对付,即是“地(主)、富(有钱人)、反(动)、右(派)、坏(份子)”,指他们在解放前及解放后的一个时期,做了对不起人民的事,因此应被“清算”,列为“黑五类”。吴宝泉大概不至于把他心目中的五类列为“黑帮份子”吧!

其三,他曾与校方发出近30封的书信,并透过电话向有关方面追问新校地的进展,结果未获回应。这就怪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是有关方面的“失职”,未履行职务,但身为一位有身份的人,大可向党最高层反映或州政府投诉官员的“官僚作风”,不知有几次向党上头和州政府表达其中的严重问题?若有这方面的资料展示出来,会更有说服力?

其四,我们假定吴宝泉事先并不知道校地割名是这么困难的事。但可以查问为什么会这样?是不是涉及法人地位的问题?还是当局未把问题处理好?若是能及早提出,对大家都有好处,也许风波不会闹得这么大。不然光是写信或打电话,也无法解决问题。因此吴宝泉是有必要将他的“苦衷”进一步坦告各方。

其五,吴宝泉说,过去两年,他与首相会面不少15次,真羡慕死人。即便是一些地方高官也无此荣幸,老百姓更不必说了。这证明他是有“影响力”的人,像这样有能力的人,自然要与他做朋友的人十分多,何来这么多“敌人”呢?

其六,吴宝泉说他身为一间华小的副校长(课外活动)(不是新中小学),当新中被拆时,刚好学校开课,无法分身,因此对他的指责已报案。

这里露出两个疑点﹕第一是身为公务员教师,怎么有“商业伙伴”破坏他?他所指的“商业伙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他也有做生意吗?或“家庭生意”?第二我们一般上面对被“破坏名誉”时,是采取民事的法律行动而不是向警方报案。警方只处理刑事案,如受伤、被恐吓、被勒索或被人失信……我们不知吴宝泉报得是什么案?

如果他能说清楚,大家就不必存疑了。

总而言之,吴宝泉的身份是“多元化”的,既是另一间华小的副校长,又是一党的地方主席,再是新中的建委会署理主席。难免令人有所错觉,以为他又是校长又是“董事”的身份而有所混淆。

但问题的焦点应他也是“政治人物”,才会让他感觉到“政敌甚多”。既要从政也就要面对一切的指指点点而坦然处之。不知在报上表白一翻后,吴宝泉有没有面对自己的小学生发问﹕“老师,为什么你这么多“敌人”?人家都说“桃李满天下”。

我想此刻吴宝泉会觉得“叫政治太沉重”,也活得很累?不过我要勉励吴宝泉﹕“不招人妒是庸才”!

18.2.06

哈马斯引爆政治地震 中东和平竟现曙光

我在拙作《血腥风暴--以巴千年恩怨》一书中的结句有这么一段﹕“进入21世纪,沙龙不再是以色列的适当领导人,阿拉法也许应退位让贤。”果然不幸而言中。这是写于2002年6月的时候。

我当时的确无法预知阿拉法(巴解领导人)会在2004年病逝;更无法知道沙龙(以色列总理)会在今年正月中风,至今尚未苏醒过来。但我预见一股激进的势力正在从中崛起。这就是哈马斯已对巴勒斯坦问题取得发言权,不再以阿拉法马首之瞻,国际社会,包括美国和以色列已不能小觑其威力,又是不幸而言中。

我现在把这两个不幸而言中的事件连串起来评析当今的中东局势。就会比较清楚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它们是相互关连的课题,而这样以后又会怎么样?这也是世界人民所关注的未来发展。

事实上,我们不能忽视巴勒斯坦问题的严重性。它的任何走向都与世界安危挂钩。这不是耸人听闻,而是活生生地发生一次又一次的向人类的生命作出挑战的事件。最令人记忆犹新的是2001年9月11日的纽约两栋摩天大楼被撞毁肇三千余人丧命;还有是人肉炸弹投向人群酿成无数的命案,叫人“闻之丧胆”。

为什么这一切又与巴勒斯坦有关?难道巴勒斯坦人与世界结仇,非闹得天翻地覆不可?其实在当今发生的许多恐怖事件,不一定与巴勒斯坦人有关,也不应该怪罪巴勒斯坦人,他们也是受苦受难的一群。究其因是有人借巴勒斯坦问题大作文章,并以此为依据而展开无止境的反击和斗争。

例如被美国列为天字第一号的恐怖大亨奥沙马宾拉登在1996年藉巴勒斯坦被以色列侵占和美国对以色列的支持而号召展开全球性的“圣战”,并在1998年向美国“宣战”,恫言要杀害美国人和一切阻挠“圣战”的人。正因为奥沙马以此兴风作浪,整个世界在跨入千禧年后显得动荡不安。如果没有巴勒斯坦问题,极端派肯定无从煽风点火。可见巴勒斯坦问题在阿拉伯人民的心中是道不尽的“新仇旧恨”,最为容易燃起战火。

一个小小的巴勒斯坦(总面积不过2.6万平方公里,相等于44个新加坡那么大)为什么会成为世界不安的焦点?说起来是有一匹布那么长。我们只能长话短说,起因于1947年联合国强行通过将巴勒斯坦切成两半,一半归犹太人立国;另一半归居在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立国。

原本这是居住在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民的问题,应由他们决定同不同意与犹太人分享土地而和平共处。可是在那个时候,住在巴勒斯坦的拉伯人是一盘散沙,没有政治组织,也没表性的团体代表巴人表达权利,而是由埃及和约旦等阿拉伯国家代巴勒斯坦人“替天行道”,一口拒绝犹太人有立国的权利,誓言要将犹太人赶到海中,理由是巴勒斯坦属于阿拉伯人的。这千多年来都是由回教徒占大多数在这里生存,根本没有犹太人的份。犹太人又凭什么来占有和分享土地呢?

但犹太人又用历史证明在一千九百年前这里是他们的国家和土地,只是被驱赶出去成为流浪的一群,如今在英美等西方国家的支持下,他们要拿回这块土地来建立一个新生的国家。

历史嘲弄以巴人民
历史嘲弄了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一块土地竟然相隔那么久却还是在争执谁才是这土地的主人?于是一边是阿拉伯的回教国家坚持巴勒斯坦是阿拉伯人的,谁也别想染指。遗憾的是不论是埃及或约旦都没有事先征询巴勒斯坦人民的意见﹕他们愿不愿意遵循联合国决议?而是用整个国家的力量一举否定犹太人的到来,压根儿不承认联合国的分治方案。在最初的阶段埃及与约旦都拥有某些私心,想通过战争来成为巴勒斯坦的保护国。就这样,当1948年犹太人闪电立国取名为以色列时,埃及统领阿拉伯国家向以色列开战。历史上称之为第一次中东战争。这场战以色列取得胜利。接着下来又有另外四次的中东战争,都是阿拉伯国家屈居下风,以色列的强悍与好勇斗狠的精神,使到它不顾后果将整个巴勒斯坦拿下,迫使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民流离失所种下巴勒斯坦人民的仇恨火种。

从1948年起到1982年的五次中东战争不但未解决巴勒斯坦问题,反而更加深巴人与以色列的不共戴天的矛盾和冲突。这究竟是谁的错?追究起来也没有谁对谁错的问题,而是民族与宗教问题交错其中,谁也不肯让步。结果是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首当其冲成为两股势力斗争的牺牲品。但阿拉伯人民永远不会忘记犹太人用武力征占土地,成为他们心中永远的伤痛。也因为这样在六十年代激发原教旨主义从中滋长。这批走激进主义的回教徒,增加了对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的仇视。在他们看来,如果不是美国支持和撑腰,犹太人是不可能在巴勒斯坦的土地上立国的。

根据联合国的议决案,巴勒斯坦分割成两半,犹太人分得1.49万平方公里(占巴勒斯坦总面积56.4%,相等于25个新加坡);阿拉伯人分得1.12万平方公里(占42.8%,相等于19个新加坡)。换句话说,巴勒斯坦土地有两个国家,一个是犹太人的,另一个是阿拉伯人的,联合国称之为181号决议。

早知如此何不当初
如果当年阿拉伯国家用心营造一个属于阿拉伯人的巴勒斯坦国,另一半让给犹太人建以色列国,就不会有今日的巴勒斯坦问题,而是双方在进行和平竞赛。可惜的是炮火与流血取代了牛油和面包,更衍生了错综复杂的问题。

单就第一次中东战争后,以色列就占有巴勒斯坦的土地竟多达5700平方公里,使其版图一下子增加到2万7百平方公里。这就是说,以色列版图扩大了,阿拉伯人在巴勒斯坦的面积又缩小了。
由此来审视当时的战争,巴勒斯坦得不偿失。

最严重的局面是1967年的第三次中东战争。这一仗阿拉伯蒙受惨重的损失,整个巴勒斯坦几乎被以色列占有,尚且吞下埃及的西奈半岛及叙利亚的戈兰高原。更甚者,以色列夺得了东耶路撒冷,将其拥有的西耶路撒冷并成大耶路撒冷。在屈辱底下,阿拉伯国家对以色列更加咬牙切齿。

后来经过联合国的调解,出现所谓的242号决议取代181号决议。它的特点是﹕默认以色列在1948年第一次中东战争中取得的5700平方公里的土地;‚促以色列归还第三次战争时所占领的土地;ƒ接受和承认以色列存在的事实;„耶路撒冷共管。

这意味着耶路撒冷的地位不全属于以色列,但不再争议以色列占有的5700平方公里的土地归还的问题。以色列显然占了优势。

虽然如此,以色列并不事事听命于联合国的决议,终于迫使巴勒斯坦人不再全依赖阿拉伯国家的出头,而是自行武装起来。1969年出现的巴解机构(由8个阵线组成)和涌现的阿拉法作为领导人证诸情况已起了变化。阿拉法从那个时候起逐步崛起成为巴勒斯坦的代言人,开始有了较为有规模的组织与以色列对峙。当然得靠阿拉伯国家的支持才成气候。1974年巴解机构被国际回教组织(OIC)接纳成为会员,并扶持阿拉法走向国际政治舞台,以巴解代表的身份在联合国发表处女演讲。较后巴解也形成武装力量,在黎巴嫩设立大本营。不幸于1982年被以色列摧毁(此为第五次中东战争),阿拉法不得不撤向突尼斯寻求避难。1988年巴解机构在阿尔及利亚召开国民会议,单方面宣布成立《巴勒斯坦国》,未获国际承认。但有一个重要点是接受联合国的242号决议,不但未全面否定以色列立国的权利,而且竟然默认以色列在第一次中东战争中占有的土地(5700平方公里),只是要求以色列将在第三次中东战争中再占有的土地交还各造。

阿拉法迈开第一步
另一方面,巴解中的激急派也在巴勒斯坦内起义,抗议以色列占据他们的土地。阿拉法的两面政策也因两伊战争的结束(1980-1988年)而受惠。美国意识到须要克制以色列交还领土,让巴人有望立国。这就是美国推动中东和平的所谓“土地换和平”的战略构思。阿拉法代表巴勒斯坦人正式与以色列进行谈判。终于有了1991年马德里(西班牙)中东和会及1993年奥斯陆和平协议的签署,要以色列逐步撤走所占有的加沙地带及西岸地带,作为巴勒斯坦立国的领土,可是以色列为其本身的安全作打算,只先让出400平方公里的土地,其它以后再谈。

从这样看来,所谓奥斯陆协议只是局部解决问题,未达巴人的愿望。因为被分成两半的巴勒斯坦土地已不再是1948年的分治方案,而是以色列领土扩大2.07万平方公里,巴勒斯坦则缩成约8千5百平方公里。这与阿拉伯国家原先不允许以色列立国何止相差十万八千里,简直是“宾主易位”,置巴勒斯坦人于他们的脚下。

也由于奥斯陆协定的签署,阿拉法才能在1993年结束流亡生涯,再踏足阔别27年的土地(加沙)。1996年阿拉法领导巴解参加大选取得压倒性的胜利,出任巴勒斯坦自治区的政府首长。但他拥有的土地是破碎的,例如只收回加沙地带80%的土地及西岸地区的20%的土地,根本不成体系。况且加沙与西岸又是分离的土地而不相连,人民往来非经过以色列的通道不可。

非常遗憾的阿拉法在其任期内不仅无法解决立国问题,也拿不回应得的土地,再加上其政府日益腐败,贪污渎职,巴人已对这个政府感到失望乃至“绝望”。阿拉法在世时(2004逝世),声望不断下跌,巴勒斯坦人民已不再对巴解机构有所寄望。

在这样的背景下,巴勒斯坦举行第二次大选(2006年正月底揭晓),竟让全世界大跌眼镜,巴解机构的死对头哈马斯从中崛起,成为议会内最大的政党。在132个议席中,赢得76席。原居执政地位的巴解(法塔赫)则只拥有43席。这就是说哈马斯将组成内阁政府。但其中吊诡是在2005年当选总统的是巴解机构的阿巴斯。两个不同的政党一个当总统,一个组内阁。正如斯里兰卡曾一度出现总统与内阁属不同党,有人担心日后引起摩擦,对和平的推进产生阻力。

哈马斯接下走第二步
要探讨这个问题,有必要先了解哈马斯是什么来头?为什么它会在大选中脱颖而出?这是当今世界必须要正视的重要问题。因为哈马斯的成败直接影响中东和局进而影响世界和平。与打击极端教派及消除恐怖活动也有所牵连。谁都知道奥沙马的恐怖主义导因于巴勒斯坦问题悬而未解。因此要打败恐怖主义,唯有从巴勒斯坦下手,才能正本清源,否则这个世界是不会安定的。

哈马斯的出现正是与此大有渊源。说起来也十分讽刺性的。哈马斯(Hamas,阿拉伯语缩写)又称为“伊斯兰抵抗运动”(Islamic Resistance Movement),成立于1987年12月9日,领人是谢赫·亚辛(Sheikh Ahmed Yassin)。他早年加入“穆斯林兄弟会”,深受原教旨主义的影响。由于眼见中东五次战争都不能为巴勒斯坦人带来立国希望;又对阿拉法的巴解机构的“折衷主义”大表不满,唯有依靠巴勒斯坦人自己拿起武器来拯救苦难的同胞。

在初期,以色列利用这个组织(哈马斯)来削弱巴解力量,准予注册成立慈善福利教育团体,并提供经济援助(当时以色列在军事上控制巴人领士),后来发现不对劲,因为在不断壮大的哈马斯是根植巴勒斯坦人民,而且用宗教的力量来团结人民反抗以色列,誓要驱赶犹太人。在哈马斯看来,通过阿拉伯“世俗政权”(如埃及、约旦、叙利亚、黎巴嫩等国)打救巴勒斯坦人已是屡战屡败;通过阿拉法的世俗巴解机构又显得“软弱无能”。决定打起“圣战”的旗帜向以色列施压,进而又制造一连串的“人肉炸弹”,血肉横飞事件,搞得以色列人心惶惶。结果被以色列、美国及欧盟国家标签为“恐怖主义”组织。

从表面上看,它好像与奥沙马的“恐怖主义”有所关连,彼此都是打着“圣战”的旗号,但实际上,两者之间又有差别。哈马斯专门针对以色列人进行打击和诉诸极端手段,不向外“输出”恐怖主义;奥沙马的“基地”(Al Queda)组织则是世界性的,似乎无孔不入,扰乱世人之心。

虽然如此,西方国家并不区分两者的不同,而是把哈马斯与恐怖主义绑在一起,不分青红皂白要把哈马斯连根拔起。这项主要任务就交给以色列执行。

例如,在2003年时,以色列总理沙龙就口出狂言“要将哈马斯的所有领导人置于死地”,理由是这个组织的“唯一目标就是摧毁以色列”。

哈马斯从一开始就毫不隐瞒地要消除以色列。但这一口号用在激发巴勒斯坦人心还可以,用在军事行动上则绝不可能。

于是在2004年3月的时候,以色列展开空袭行动,杀死了哈马斯领袖谢赫·亚辛,触发几十万巴人义愤填膺,更加仇视以色列且声言采取报复行动。

在不到一个月内,也即是同年4月份,继承谢赫·亚辛的新领袖兰蒂斯(Rantissi)又再空袭中被以色列军人杀死。以色列一边高呼叫好,巴勒斯坦人则要以牙还牙。

接着哈马斯对新领导人的身份进行保密,不让以色列有机可乘。

其实哈马斯不是一个简单的组织,它在约旦河西岸、加沙及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都有办事处。正式成员虽只有2万余名,支持和同情者却大不乏人,凡是不满以色列及巴解的人都倾向哈马斯。而且它还有一个“情报机关”,更有属下一个暗杀队伍,取名为“卡桑旅”(无独有偶,巴解旗下也有一个极端组织,叫做“阿克萨烈士旅”,行为更是极端)。

由于哈马斯的立场“十分强硬”,美国在2001年911事件后,便将它列为恐怖组织的打压对象。不过哈马斯一直以来都是在巴以之间的领土采取暴烈行动,尚未在海外制造恐怖事端,也就未被美国当成耙子来打。在美国的心目中,伊朗、伊拉克及朝鲜是三个被列为“邪恶轴心”的国家,把重点放在其中,又对奥沙马的基地组织严加防范。相对之下,哈马斯的威胁性也就大为减少,这也给了它一个重新检视时局的好时机。

转型成功一鸣惊人
因为在2004年,美国决心推行中东和平路线图,声称要使巴勒斯坦立国,对以色列有些约束和压力行动。此外,阿拉法已暮气沉沉,时日不多。哈马斯在审时度势下来一个大转变。其一是以色列单方面进行拆除在加沙及西岸的犹太移殖区,以使巴人获得更多的土地。其二是巴勒斯坦因阿拉法留下的政治真空有需被人填补。哈马斯借势转型,减少自杀式爆炸袭击,罗致人才加入阵营,准备通过民主程序跃居主流。

哈马斯清楚它的处境是艰难的,光靠暴力不能成大事,也绝不是以色列的对手,唯有通过选举才能被国际社会所认可。既然民主选举是美国大力鼓吹的政治游戏,哈马斯便晋身登记参加大选,不再如同10年杯葛选举,让阿拉法一人演独脚戏。

果然在2006年的议会选举,哈马斯一鸣惊人,破茧而出成为第一大党。巴解大跌眼镜,整个国际社会为之震撼,几乎不敢相信一个被视为“恐怖组织”的政党能按民主程序办事。而哈马斯确实做到了,且已做好准备上台表演。

这个时候,我们看到哈马斯的领袖纷纷亮相,最主要的人物有祖哈尔、哈尼亚及哈利勒·哈亚,他们已会见了总统阿巴斯(巴解机构主席),就组阁问题交换意见。

可是以色列和美国仍然不放心,正千方百计阻挠哈马斯组阁,它们担心一个强硬派的政府对以色列是不利的,这也许是西方世界长期以来积压而成的忧患意识,但应该不是现在的哈马斯所要走的道路。
毕竟哈马斯只剩下一条路可走﹕放弃暴力,承认以色列,寻求国际社会公正解决问题,以争取援助金,否则巴勒斯坦马上破产在望。只要西方封死拨款,巴勒斯坦人民即将挨饿。既然哈马斯有心领导巴人脱离困境,再大的委曲都要承受得住。目前的争执点是要哈马斯缴械,但在未获保障前又不肯就范,以色列也先不要一口拒绝哈马斯,可以通过谈判取得共识。总而言之整整六十年了,以色列已形成一个强国,巴勒斯坦国仍是个理想,已不能再无限期熬下去了。如果哈马斯决心要完成巴解所不能完成的任务,从现在开始,它要向世人展示它的立国决心与以色列和平共存,争取国际认同与支持,重新建立破碎的家园,不要再节外生枝。一旦解开千年恩怨,则恐怖主义将会进一步被孤立。世界的和平更有保障。美国也不会再视哈马斯为“恐怖组织”,而是一个深得民心的巴勒斯坦人民的“希望之光”。现在哈马斯在俄罗斯穿针引线,循循善诱下(邀哈马斯代表访问俄罗斯)美国和以色列也要改变它们的敌视立场,包容“敌人”有时是会把“坏事”变成“好事”的。不要错过和平曙光已徐徐降临。

15.2.06

首相精言发人深思

因为丹麦一家报社刊登褺渎先知的漫画引发全球性的回教徒大举抗议。较为严重的地区发生在西亚和中东的回教国。我国首相阿都拉身为国际回教机构的应届主席,自然大表愤慨,但他却提出十分理性的批评。首先他不认为应该杯葛丹麦的产品,不过同意通过适当的管道向丹麦提呈抗议。我国回教徒在这方面也表现的相当理智,除了回教党引导示威抗议行动外,未见暴力事件发生。换句话说,我国是应用较为理智的手段来处理一连串的抗议声。

例如首相于2月10日在吉隆坡主持一项国际研讨会开幕时就有了精辟的见解,值得世人深思。这项会议的主题:《谁是回教代言人?谁是西方代言人?》是恰合时宜的,因为此时正值回教国家对西方世界的“新闻自由”有了更大的存疑。

所以首相在致词中开宗明义地吁请“回教世界及西方世界相互接受两者间是平等的”,必须终止对宗教的嘲弄,他说,尊重、交流与平等是达致和谐融洽关系的重要前提。

在排斥诉诸暴力和极端的行动的同时,首相也点出问题症结出在两大文明的对峙,一方认为西方的侵略行动,企图控制回教国家的石油资源而力行霸权主义;另一方则以偏盖全地,在反恐的当儿把回教徒当成“敌人”,而不分辨其中的不同,更误以为奥沙马宾拉登是代表宗教和追随者发言,把回教与负面因素及落后连系起来。

这是一针见血地剥开两大文明失调的因由。而提出“文明冲突论”的正是来自美国的学者享廷顿。他在1993年率先质疑文明冲突的存在,在大题目中加上问号,但后来他引用大量的历史事件来佐证他的理论而写成厚厚的一本书,取名为“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似乎认为世界的不安是因为文明起了冲突。

美国及西方政界几乎接受这一理论而开始对不同的文明持着怀疑的态度。

阿都拉的言论正好切入问题的焦点,在接受现实存在着文明的差异的当儿,也反对扩大彼此间的冲突和加深矛盾,反之应用宽大的胸襟来包容和溶解,不致各走一端,否则对世界和平的维护是有害无益的。

我们从历史上得到的教训也正如阿都拉所说的,起因于霸权主义。打从18世纪开始,西方列强就未停止向外扩张以统治其它国家来圆帝国主义之梦。而美国则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8年)后逐渐崛起成为一方霸主,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1937-1945年)后形成西方盟主,与东方盟主的苏联分庭抗礼。

当世界分成两大阵营时,亚洲,非洲及拉丁美洲的民族主义风起云涌席卷全球而在斗争中取得独立,当然也包括回教国家在内。

这一系列事件的演变也冲击着殖民主义及帝国主义的版图日益缩小,但美国却从中获取最大的利益成为西方的龙头老大,把政治和军事力量布满全球,最终在1989年苏联变天后,跃居成为世界唯一超级强国,颐指气使成为霸权主义的国家。

在这样的情势下,被压制的弱小国家也把视线从欧洲转向美国,其中最为激烈争夺和争议的是以色列在中东立国(1948年)给回教国家带来无比的创伤与痛苦。于是有了极端组织向美国的权威挑战,这无止境的抗争也给世界带来不安与忧心。其中最让人刻骨铭心莫过于911事件的意想不到的发生,进而加深也加速了西方与东方的对抗。再加上宗教因素,更是错综复杂。

丹麦的漫画事件不幸在此时爆开,证诸了西方存在对东方揶揄。若不在最短时间内化解,恐怕会越陷越深。这也是为什么首相苦口婆心劝喻西方要懂得尊重别人与平等待人的重要道理。

总而言之,极端行为不可取,霸权主义同样令人厌恶,而要制止极端也得克制霸权心态,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13.2.06

杜乾焕与新中事件

这些日子来,我一直看到槟州行政议员杜乾焕为了新中学校的事跑上跑下,也频频亮相在报章,既辛苦又忙碌,根据他的说法,为的是一份责任心。

提起杜乾焕,我们总忘不了他那一介书生的形象,他是在1995年参加州选胜出后就出任行政议员,至今已是进入第三届,也就是他所说的是最后一届,期满后他准备退休。有人说他是民政党的“良知议员”,因为他有时候会发表某些尖锐性的谈话,并不是“唯唯诺诺”的议员,而且他在处事上也有一套自己的哲学,最使人印象深刻的是在安华出事后,他拜会旺阿兹莎。在安华出狱后,他也会与安华握手寒喧。举目一望,他是唯一的执政党的华裔“高官”有如此的“破格”表现。

人们也曾经为他担心会因此丢官,结果是他官运平稳,算是一个异数‧杜乾焕就是这么一个人。
在槟州政府内,他主要是负责教育事务。不过教育事务归中央政府教育部的权限,因此他有时面对教育问题时也显得很无奈。记得有一次是“学校食堂风波”爆发后,杜乾焕不得不委曲求全登门找教育局长。我曾就此事问他,为什么不是行政议员召见,而是“降尊纡贵”?

他认为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要能解决问题,委曲一下又何妨?他还告诉我,他到教育局是按手续登记进入的,也就是如同平民百姓见官。我对此感到纳闷,为何会是这样的呢?

最近,又是新中迁校风波,杜乾焕身为槟州华教协调委员会主席由于责任在身,见了学校当事人,又见了律师团,也见了发展商和政府官员,把他搞得团团转。

究竟新中学校的事件为何这样折腾他?杜乾焕也答不上来。他是在较后期才正式介入新中迁校事。较早前即2002年槟州政府有委任四名行政议员协调此事而有了眉目。讵料由于事件未圆满的解决,导致发展商采取法律行动。从2003年起就出现诉讼和法律行动,而在2005年演变成对峙。杜乾焕被槟州首席部长委任专门调解和处理此热门课题,他才算真正卷入其中。

根据杜乾焕的回忆,其实在2002年时,已有人找他要求“解决问题”,但不是好消息,而是要他把新中的学生分配到附近的华小,因为人数不足50人,极容易“解决”。杜乾焕十分恼怒,他认为这是不顾新中死活而一口拒绝。此事随后告一段落,平静下来。

虽然如此,问题并没有就此解决,因为新中搬迁尚无着落,而这边发展商又急着要回土地发展,于是双方对簿公堂。有关法庭的案件已经各报广泛和详细的报导,这里不再赘述。不过新中的事件又引发了令人深思的课题,那就是国民型华文小学是不是政府的学校?如果是政府的学校,就由教育部与有关方面直接解决。

可是问题又不是那么一回事。原来当60年代全国的华文小学改制成国民型华文小学时,有关学校的董事会并没有献出校地,也就是说,校地不是属于政府的。在这种情形下,变成教育部是校地的使用者而不是拥有者。地主可能是董事会的信托人的、租赁的或庙宇教会的或乡团的等等。这类学校被视为半津贴学校。所有有关建校的工程概由董事会负责。

而新中学校在独立前即已是存在,它的校地是租赁的,也就是说是属于地主的,当地主认为需要时,可以脱售,而买者可以申请作为发展用途。这就是新中在今日闹得满城风雨的导因。换句话说,因为地主易人,新中学校除非被允许继续保留,否则就得让路。

一般上,在我们的印象中,若是面对此问题,就是由双方安排妥当。若非搬不可,也得另建一间学校,以赓续薪火相传。不过新中的情况不是这样,它获得的是“补偿”一块空地,建校工程由学校负担。就这样,新中在缺乏资金下,建校工程无从开展。再加上献地的割名问题迟迟未明朗。看似已解决的问题其实是一筹莫展。

杜乾焕在接手处理新中事件时,他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一方面是诉讼案件,另一方面是新中如何搬迁重建。而这两个问题往往又牵扯在一起,更变成一个政治性课题,也使到州政府成为被责难的对象。

代表槟州政府的杜乾焕于是得打起十二分精神。他唯有把法庭问题交律师面对,而他本身在首席部长指示下,成为一个特别委员会的主席,权力和责任是协助和监督新中建校需要在6个月内完成。

如今这个委员会已经由政府和华校代表组成,但委员会内也有各种不同的意见,累得杜乾焕要从中斡旋。这个时候他发现问题中有问题,归纳起来不外下列几点﹕建校主权在谁的手上?‚公众的捐款如何确保全数用在建校上?ƒ州政府何时把土地割名,而又割给谁呢?这涉及学校的学监会或董事会有没有法人的地位?而又要怎样才能成为法人单位来承接土地权?

无论如何,我们相信杜乾焕能妥善地解决因之引起的问题。

12.2.06

首相的大礼﹕第二通道?

首相阿都拉在华人年初二的新春联欢会期间,于槟城宣布将给槟人民送大礼,但暂不公布是什么大计划,于是槟州人民东猜西猜,一直未能证实是什么“礼物”。

其实,从首相的口风中已露端倪﹕它是属于第九个大马计划一部份,而且待内阁会议通过后即可知晓。这肯定不是“小礼物”,而是对国家经济起着十分重大影响的工程。

是什么计划这样让槟州人民引颈企盼呢?就整体而言,没有比槟威海峡第二通道更为重要的了。虽然每个州都对中央政府有这个或那个的要求,但作为统领国家的首相来说,他所考虑到的是投下巨资是希望全民受惠,不单单是一州的子民;而且反过来,他希望有关的州的大型计划也可以推动国家的经济发展。正如1985年起即通车的槟城大桥,它所产生的效益是全民津津乐道的。如今因为国家的发展已迫切需求第二通道,否则将会拖慢发展的步伐。

在这方面,我们有需求从历史的发展及周边的国家关系来探讨这一个课题。当英国人于1786年占有槟榔屿(槟岛)时,它就发现如果不把对岸的土地也拿过来,这个岛的发展是受到局限的。因此在1800年时,英国又占有威斯利省(威省),将两者整合起而而称之为槟城。就这样槟城的发展步伐加快了,也有利英国把权益伸入马来半岛。

不久之后,即1819年英国又拿下新加坡,并在1826年正式将槟城、马六甲及新加坡并成海峡殖民,为的是对马六甲海峡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换句话说,靠军舰和船运起家的英国利用天然的航道无往而不利,且在1840年通过鸦片战争拿下香港。由此可见,通畅的交通对一个国的政治经济利益是至关重要的。

而槟城则是通过轮船(或货运或客运)衔接了槟威两地。百多年以来,因为昔日的发展没有今天的快速,人口也没那么多,车辆更是有限,人民也习惯这样的交通系统。但在六十年代,马来亚独立(1957年)及马来西亚成立(1963年)后,整个行政结构起了巨大的变化,最明显的是槟岛自由港地位已不保。在自由港消失下,槟岛已是危机重重,经济欲振乏力,失业率严重偏高(1969年竟高达15%,今天是维持在3%以内)。人民怨声载道而求变,才有林苍佑的再次从中崛起和王保尼的退位。
在新政府领导下面对了不发展即消沉的困境,于是有了槟城大桥兴建的强烈愿望。尤其是槟城已崛起成为本区域乃至全世界的电子工业核心,加之威省又成为重工业区,更是势在必行。果然大桥通车后,槟州一片欣欣向荣,利惠全国全民。

但事隔20年,大桥一边通道双行已远远应付不了每年全国增加的50万辆轿车。应急之道是大桥两道加宽。即便如此,也同样难以苏解每日的流车量,特别是假日更是塞车到行不得也。

还有一个相等重要的问题是﹕槟城比新加坡更早开辟,这历史性的地位不能因交通问题而被邻国抛在后头。在情势所需下,中央政府一边厢决定在新柔海峡兴建湾大桥,以在南方建一座桥头堡;另一边厢也必然会在北方大展拳脚。这样一来,一南一北地把交通融汇贯通,居于心脏的吉隆坡自然也会旺了起来。

为配合第二通道的开辟,槟岛的外环公路的兴建也显得更实用和充满商机。也唯有使交通四通八达,经济才会再次起飞。因此首相的大礼也有一个积极作用,至少可以在经济低糜声中消消人民怨气而耐心地等吧!毕竟有希望总比失望来得好,有等好过没得等。

5.2.06

中学生发型的争议

大山脚日新国民型中学于1月20日发生发型风波,一名家长因女儿发型问题突闯学校向纪律老师“兴师问罪”,结果演成肢体冲突。事后家长自知理亏,向校方及有关老师公开道歉,事情总算告一段落,令人告慰。

其实,学生发型问题,是每间学校都或多或少面对的,尤其是国民型中学及独立中学,因为有了纪律的规定,包括对发型的要求,以致引起一些争议。这个争议主要反映在校方和一些学生,也包括家长在内的不同观点。站在学校的立场必须有一个由校方制定的规范,而所有的学生必须遵守,以反映出校风的严谨。但站在一些家长的立场,则会认为发型不是原则性问题,何必斤斤计较,只要孩子在校用功读书,守纪律就行了。换句话说,孩子的发型不应该成为校方“直逼”学生就范的大课题。于是双方的观点有了矛盾乃至冲突的存在。

日新国中的事件就是因此而发生。巧合的是,也引起我关注的是,母亲是一位美发师。据报载,连她自己身为一位美发师已做了三次的修剪,还是不令校方满意,也不知道怎样才能使纪律老师“满意”,一气之下,便“以身试法”,豁了出去。我们固然完全不能苟同母亲的鲁莽与猛撞视学校纪律于无物(道歉是理所当然的),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美发师也有她本身一套的“美学”观。她也许不相信老师会比她懂,便径直找老师的晦气。

对此,我们的看法是﹕不论家长是否是发型专家,一旦孩子送进学校,就得接受学校的规定行事。即使是纪律老师带有一点主观的审视发型,出发点也是要求“一律化”;而学生及家长可以在心理上持有异议,但不应超出法律范畴作出挑战,否则就是蔑视校纪,对本身及学生一点好处都没有。
我针对此事与方成校长交换意见。我们双方都有上述的共识,但我们也同意在校规底下,学生的扮装“朴实”是最重要的。学生要有一个学生样,而不能“与众不同”,不然学校纪律将无从维持,校风也会受到影响。

就我个人所面对的经验,我愿意拿出来与大家分享。在2004年的时候,我们的学校(独中)有一批家长突然呈书董事会,对学生的发型过于苛求提出异议;过后我们又进行一次对话会。大家心平气和地理解个人必须服从集体的行为,当然问题尚未圆满解决。

接着下来,校方便安排与这群学生(不满校方要求过短发型)来一个对话会,我也参与其中。校长苦口婆心向学生讲解纪律的重要性,并指出发型剪短看来人精神清爽,像个朝气蓬勃的学生,有助于维护校风,让外人一看即知是某校的学生。

我们当然也采取“民主”方式让学生抒发意见,为什么要反对剪短发。起先学生都默不作声,以示沉默抗议。后来我们鼓励学生发表意见,即使是错的也让我们听,不会因此事而采取纪律行动。这一下子,学生连珠炮似地发问和提出反意见。大致上认为发型长一点比较好看,又不是在军事学校,也不是在做兵,干嘛非剪“陆军头”不可?女同学则说允许长一点看起来比较美,也不会失去学生样。

在会议结束前,学生要求校方来个协商,让一步行不行?看到他们这么哀求和“无伤大雅”,校方经过讨论后,也就做出一点修改,即男生头发不可长4cm,本来2cm;女生头发不可从耳垂下超过6cm,本来是4cm。但绝对不许染发或作出不像学生的发型。

在这样一改之下(也就是学生认为他们的要求得到重视而满意),整个学校的学生从此不再对发型提出异议,家长也不再有“抗议书”了。

今年新学年,校方训导处公布了发型的规范,要所有学生遵守,但也让班主任根据情况执行校规,可以有一点点的伸缩性。于是这时轮到老师问校方,万一班主任的“判断”引起家长抗议怎么办?我说,老师按公正与整体观念出发,不带偏见,根据一般接受的学生装审美观点,自然不会引起争议。结果开学以来,学生不再有异议,家长也因孩子没有投诉也就理所当然地不再有意见。

我提出这段经历是想说明一件事﹕学校在执行纪律时,尤其在发型方面,老师有其审美权力,而学生也要接受老师的善意批评,做个好学生。这样家长肯定不会为发型事再闹得“满城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