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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9.4.07

解读《马共奇女子李明口述历史》—李明驳斥《马共秘闻》

抗日时期已加入马共的李明,在1948年英军宣布紧急状急后,转入地下活动,担任霹雳中区区委书记,也一度兼任北区区委书记。她的任务包括把日本投降时埋藏的武器重挖出来使用,也领导民运组织“特流队”,进行除奸任务。

在抗英时期也即是1948年底李明也协助马共的《人道报》住进霹雳椰売洞达一年之久。由于这样一段插曲。这个洞今天被马来西亚旅游局宣传为“李明洞”,增添一份神秘色彩。这是李明意想不到的“收获”。

1951年她们又转移到红毛丹热水湖的另一个山洞,不久遇到英军突袭,在山洞里发现有李明的照片。而她们则安全转移。过后李明被安排在市区负责交通重任。她为了一名交通员和其上级钟爱克(1950年被伏击身亡)的两名孩子的安全,把他们进行转移。为寻找合适的地点,她竟在怡保市相信一名变节的马共杰夫(事先不知叛变,事后才知)的安排,在离怡保约两英里的华林市的一条街的咖啡店上租房(只有二三十间店屋),才住不到几天,她就被包围和逮捕了。时间是1952年4月24日上午6时半左右。她被捕时,警方也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

但是,陈平在《我方的历史》中有关“李明传奇”章节中这样写道:“1952年7月24日,政治部警察突袭在怡保拉乞(LAHAT)路一间屋子,扣留两名女子,被怀疑与马共有关。其中一位邱音(李明说应为张英)在关押期间自杀身亡。另一位是24岁的李天娣。1952年8月6日被控上法庭,指她在1948至1951年9月之间,携带一把手枪,一枚手榴弹并与拥有武器的人伍。控方直指她是马共党员中熟悉的李明。”

审案过程,高潮迭起,轰动新马,也成为国际新闻。李明这一下子,突然成为新闻人物。她的辩护律师就是后来在怡保成为政坛红人的SP辛尼华沙甘。

还有一本书《马共秘闻》(韩山元/李永乐著)更是把李明的被捕涂上神秘与离奇的色彩,如一部侦探小说:“令人惊讶的是,这场精彩间谍情报战,双方的主角都是年轻貌美的女子,而且都姓李。英国的女神探是李爱玲,马共方面则是李明。”

这本书所谓两女斗法的情节是这样安排的:李爱玲探出头來,因其警员丈夫被马共杀死而加入警界与马共抗争,她用三个星期的时间在新加坡罗敏甲百货公司注意到一个 女人的活动,用相同的塑料袋与另一女人变换,于是将她逮捕。在婴儿爽身粉罐的底下搜出文件,迫使该女人做内应,将文件带回森林,答应给予金钱报酬。

接着爱玲在内应配合下,佯装成马共成员,在永平与马共女情报接头,又再促使另一位马共投诚,让李爱玲扮演卧底的角色。在女马共协助下,李爱玲又找到一条线索,在怡保附近的胶园处,有一个马共情报站。于是爱玲又变成割胶工人,接近民运份子,其中一位陈利就被她软硬兼施迫降了。
陈利被“释放”后,又查到吉隆坡峇都路有一个马共情报站。李爱玲又使出浑身解数,用罗里载黄梨停在马共情报站书店的门口,故意让轮胎爆破,以便把黄梨一箱箱先掷下书店门口换胎。其中一箱就藏 有李爱玲,她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入书店搜查文件,查到马共情报站总部设在怡保,而且领导人是位女性。

这样,李爱玲又来到怡保,经过多月侦察和监视一间住屋,她发现李明现身了,并与另一位女人谈话,乃趋前将她们逮捕,在屋内进行质问,也在屋内搜出许多文件,证明这个女子就是马共第一号情报员李明。这两位女人碰头后,下来的故事就是李明被提控的情节。

针对这样的一个“离奇而又难以令人置信”的描述,李明在口述历史中破口大骂此书( “马共秘闻” )全是捏造和造谣,竟把所谓李爱玲的故事全套在她的身上,完全与事实不符,简直是车大炮。而且她的被捕时期是乱套的,指她在1952年7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在怡保拉乞被捕是错误的,更没有什么神探李爱玲(陈平的回忆录中也提及这个日期,应是根据英国的档案记录),但已被李明本人加以驳斥,形容为一派胡言。

我在看完李明的口述历史(郑昭贤著)后直接与“马共秘闻”的作者韩山元联系。我告诉他李明说你乱说一通,根本没有你所说的 情节。我顺便将李明口述史的相关文字传给他。韩山元坦3言他与另外一位作者是根据所得的资料写成的,先连载在报章,然后出书。这一章节非他执笔,因为他的英文没那么好,而资料又是英国方面的。

不过,他意愿接受李明的批判与驳斥。他说,李明是当事人,应以她所说的为准。他无从反驳,因他们是引用资料写成故事情节。

本来,我在前几年已读所谓的“马共秘闻”一书,曾问韩山元是否有此事。因我对书中所言半信半疑。我还问他是不是在写故事和小说,有杜撰的情节。他说是根据所得资料来写的。如今李明为我们揭开这一段谜,还历史原来面目,也正好告诫写“历史”的人,应分明什么是“史实”,什么是“故事”,两者不能相提并论,否则一旦被揭开真相,也就变成“莫名其妙的秘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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