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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8.10.07

律师大游行的解读

记忆所及,律师举行如此大规模的和平示威游行还是第一次。虽然过去有过2次游行,但没有这次的“轰动性”。全因“宁甘电话影带风波”所致。他们要弄清楚到底音带是否属实?而这样的事又是怎样发生的?现在基本上已有了回应,政府已设立了三人小组以调查事件真伪。根据政府的说法,大概要三几个星期可以公布调查结果。我们以此来推算,至少要一个月的时间才知道结果。

暂且不论结果如何,首先律师们能在公义底下急快地作出行动,证明他们不是为办案而上庭,而是在必要时,也显示出他们也在维护司法的尊严。就此而言,他们已得到第一个掌声。

为什么要给第一个掌声,那是因为律师一般上都是各做各的,甚至有的时候,由于没有大事,连召开大会也不足法定人数而被迫展期举行。于是在人们的印象中又有“一盘散沙”的感觉。

但这种感觉不尽然是对的。当有大事时,律师们出席大会也是热烈的。不仅于此,这次竟打破记录而“走向街头”,使人们不得不对律师们重新审视。

虽然在周三前,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有号召律师们来一个“公正之行”,以向首相表达意愿,但人们都无法知道到底有多少人会参加,也不知道大集会和大游行能否顺利进行?然而周三的行动证明律师不仅有智谋,而且也有勇气。这勇气又是受到正义的感染和良知的驱使,才有这样的队伍向政府表达意愿。估计有逾千律师参加,再加上外来的支持,形成约二千人的阵容。

不论是参加者或执法人员,他们都相互克制而使到游行顺利“完成和结束”。这不能不归功于双方对民主的尊重和对人权的维护。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尽管间中顿下大雨,人潮依然不动,宁可等待主席呈完备忘录后而自动解散,充份地体现出专业的精神和对和平的承诺。我们希望经过这次行动后,三人小组更积极和谨慎地展开调查,以尽快告知实况。

事实上,对于任何民主国家,司法制度的完善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有许许多多的案件都是需要通过法庭来审理和判决。而人民通常都把法庭当成“伸张正义”的一个平台。这就是说,律师是人民与司法的中介人,几乎所有的官司都得通过律师来办理,律师也就成为司法组成的重要份子。没有了律师,司法将不可能存在,案件也无法从法律的角度展开演绎和争辩。

正因为律师是民主社会构建的基石之一,人们一般上都会接受律师的劝告和忠告而不会鲁莽行事,他们成了人民心目中的“警察”。

真正的警察是执行法律赋予的职权维持社会秩序与安宁,而律师虽不是执法人,但也扮演如同“警察”的角色来引导人民走向正途。

本来这样的一群法律化身的人是不会以身试法,也不会参与游行的,因为他们懂得法律的条文,但如今他们也有所行动,说明了他们也看到司法有受到某种程度的挑战而不得不起而维护。因此与其说他们是挑战法律,不如说他们是为了保护法律而作出响应来得恰当。

根据他们的所作所为,目的是希望民主制度下的“三权分立”得以巩固和发展。而“三权分立”恰恰是我们立国的根基。

所谓“三权分立”是18世纪法国大思想家孟德斯鸠所确立的政治遗产。他拥护“君主立宪”,并提出国家有三种权力,即立法(国会),行政(政府)及司法。在往后的许多年以来,凡是追求民主的国家,都把“三权分立”作为建国的基石,以让人民得以生活在民主、自由和受到法律保护的环境中。直到今天,没有人否认这样的制度是比较可取与值得推行的。

既然它是民主的象征,我们就不难看出为何律师这么执着司法的独立与完整,这不仅关系到他们的专业操作,而且也关系到国家与人民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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