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我的照片
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6.5.08

我们期待“立竿见影”之效 (天下纵横)

首相阿都拉在3月份的时候,先后宣布两項重大的改革。其一是对司法进行重整,将成立委员会遴选法官,并发出补偿金予1988年被停职查办的6名法官,但不等于道歉;其二是对反贪污局进行改组,易名为“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虽隶属首相署,但向国会负责,必须向国会提出报告。同时告密者获得法律保障,以使反贪委员会成为“独立操作的机构”。

这是大选过后,首相为挽回“信心危机”所采取的正面行动。虽是迟到的佳音,但却是人民期待已久的改革。因为这两大块的陈陈相因而被认为是“墨守陈规”的机制,已成为备受争议的环节。理由是人民对政府的信心是建立在司法公正与廉政的基础上。

我们先说司法制度,它是政府组成的其中一个支柱,另外两个是立法(国会)及执法(政府行政),也就是所谓三权分立。这是我国秉承英国政制遗留下的民主制度。它的优点在于议员是民选的,然后从国会产生政府,而政府是根据宪法与立法行事。一旦政府与民间或私人与私人在法律上发生争执时,就交由司法(法庭)来判决。如此的制衡构成民主的机制,缺一不可。

自独立以来,我国的司法基本上被认为是独立操作的,但在1988年发生的司法危机却被认为是对司法“干预”的开始。

事緣1988年,最高法院院长沙禮賽阿斯準备用9司会審关于巫统B队的上诉案,但由于院长被认为事先因针对其他事有呈函元首而被视为冒犯被要求辞职,在不获同意下,组成皇家调查庭进行听证会,结果暂被中止职务的院长后来被革职;也连累另5名法官因被指未得代院长阿都哈密的同意,擅自发禁制令阻止调查庭向元首提出报告而受到停职处分,又是另设调查庭来调查5名法官的行为,结果是2人被革职,另3人复职。一场巫统官司案也衍生了变数。

虽然巫统的内争被按下,但司法的独立也被认为受到了挑战。

在这之后多年,又揭开司法短片的风波。那是指发生在1998年后的事。不过延至2007年才被公开而闹得满城风雨。政府不得不设立皇家调查庭来调查其真伪与来龙去脉,直到今天调查庭的报告尚未发表,我们也不便置评。

但从这两件司法大事来看,俱是发生在马哈迪主政的年代,其中的錯綜複雜,也不是三言两语交待得清楚的。

有鉴于各界,尤其是法律界发出诸多的批评与改革建议,阿都拉也就在司法短片调委会报告发表之前,率先提出改革,也似乎对6名法官的“处境”表示同情。

所谓同情事小,改革事大。因此人民莫不希望在首相下定决心后,及快进行改革与改组,使偏差得以端正,也还司法一片晴朗的天空。

至于反贪污局,人们总看到政府多年来对肃贪难起立竿见影之效。一些的被疑贪污案件一直未能立案開審。而这之中又出现反贪局收集的证据不足或证人未敢现身而下不了手。于是市面上流传着“大魚抓不到,小魚却遭殃”的说法。在某种程度上,又置政府于被动的地位。还有最近又再重提前首相曾召见反贪污局主任问话的事件。这事马哈迪也在报端有所交待。主要是涉及了首相经济策划组主管,因而马哈迪说他有必要问反贪局局长了解情况,但后者又有不同的说词,以致产生了政府“干预”反贪局独立操作的印象。

在纠缠不清下的最好办法是改组反贪污局。阿都拉就在这样的情势下,对这个组织作了大动作,赋予独立的地位,真是来得正是时候。

接着下来,人民莫不希望大马的反贪委员会能向香港的廉正公署(ICAC)看齐,以起整肃之效,让反贪委员会成为“名副其实”的“有牙老虎“,若是这样,必能马上产生威权作用,至少能警戒所有的人,不论是公务的或是私人界的,不能有非份和越轨行为,否则后果自负。

基此,政府尽早的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把反贪委员会“武装起来”,肯定会让人拍手称快。同时,也借改组的过程,将过去未能提审的案件重新检讨,说不定“吹啸者”会自动现身,也就能提供更有力的证据。

无论如何,阿都拉首相这两大措施是人民久候的佳音,我们期望的是快快地让我们看到績效,以挽回人民的“信心危机”,进而让国际社会对我们另眼相看。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