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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3.12.10

“地方选举”槟城领先?(跃马扬鞭)

由一批公民社会组成的“槟城论坛3”终于在本月14日通过投票“选出”10名准市议员,以便推荐给槟州政府接纳,委任为明年度的市议员。

所有的十名“中选者”,槟岛及威省各5名都是由284名“选民”在槟岛一间校友会的礼堂举行。换句话说,他们也替威省选了市议员,但不知为何不分开两地举行,以显示其“代表性”?
虽然这个选举带有对民主的推动的努力,但它从一开始就展现出其“缺陷”。

首先这个选举本身就是由不具法定地位的组织和个人所推行。因此它所选出来的“市议员”是否被槟州政府接受,也大有存疑。

因为槟州政府是一个严肃的机关,任何的委任和推举都必须按法律和程序办事。例如长期以来,所有的地方议员,包括市议员都是通过委任的。过去的国阵政府是这样,现在的民联政府也是这样。

虽然民主行动党在308大选前曾在竞选宣言中力倡还人民第三张票(即意恢复地方议会选举),但在突然执政后,发现没经过中央同意和国会修宪,是不可行的。

地方议会选举是在1965年被终止,而在1976年的地方政府法令中规定议员是委任的,不是民选的。换句话说,乔治市的人民享受了14年的地方选举(1951-1965)后,在接下来的日子就不存在民选地方政府了。直到今天已经是45年了。这就难怪45岁以下的新生一代不知地方选举为何物。

正因为这样,行动党即兴地提倡第三张票,目的是唤醒人民追求更大的民主,可是民联并不主政中央,也就无从落实第三张票。倒是前律师公会主席杨映波经研究后发现,可以将此案带上高庭,挑战地方选举法令。但这也是耗时耗神的法律程序,到目前为止未有进一步的行动。

就在槟州政府苦思如何解套的当儿,槟州的公民社会发起“先选后委任”市议员的“运动”,以向槟州政府施压,将非政府组织代表的名额槟威各增至5名。这就是“槟城论坛3”所要达致的目的。

因此其二是不论这一场选举出来的市议员是否具有代表性,它已经在舆论上造成一种“声势”,要槟州政府给予承认。巧合的是乔治市是最早推动市议员选举的城市,今天又是首个民间团体在槟城搞起所谓第三张票运动。

其三,“槟城论坛3”当初胪列的11项较为严格的条件来甄定候选人,结果也没法执行,例如怎样证明所有的候选人都是维护弱小群体权益的人。因为自荐的候选人不多,也就为了量不能要求质了。

既然民间本身已达不到基本要求,若要求槟州政府非得接受不可,也就有强人所难之嫌。

其实,针对所谓非政府组织的代表成市议员也是具有争议性的和见仁见智的。早年(1976年)林苍佑担任首席部长时曾委任民间团体代表担任市议员,后来索性取消。其一是它派出来的市议员其服务未令州政府满意,他们指手划脚比实际为民服务来得多;其二市议员津贴非常有限,如果委非政府的代表嫌津贴少,而本身的收入又有限,当未能全职投入。这也不能怪他们不尽力,因为他们不可能靠微薄的收入来提供日以继夜的服务,所以到了80年代,州政府索性取消非政府代表担任市议员,全由政党委派。除此之外,在这之中也有争议,到底哪个NGO才是够资格担任市议员的?

因此说来说去,少了地方议会选举固然是民主的缺角和遗憾,但对民主的推动也不因所谓模拟选举而使民主变得伟大起来,还是实事求是追求民主自由和公平的政治在马来西亚遍地开花更为重要。就此而言,搞小儿科的选举只是爽了一下,尚不具任何实质性的意义。

刊登于2010年11月22日《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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