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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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9.3.11

在位多久才不算过期?(现代春秋)

砂拉越第十届州大选已拉开战幔而争议性的课题是:泰益玛目在大选后会当首席部长多久?是半届或全届?也没有人知道。 由于泰益玛目在位30年,尚未列出退休的时间表,因此只能姑且接受已75高龄的泰益大多数在中期下车。但若是中途不下车,那就意味着他将做完新的任期,这就是泰益给人留下的印象。 现在我们不妨讨论和探讨政治人物当权多久才合理?就美国来说,总统的任期顶多两届八年,期满后就得退位让贤。 还有中国的国家主席与总理也已规定任期最高十年,期满就得下车。又如其他西方国家也都有期限规定。不过,倒有一种制度是无法限定领导人的任期,例如英国是采取议会内阁民主制,胜出的政党领袖得以组阁,他们可以连选连任,没有下车的时间表。 虽然理论上是没有任期的限制,但实际上当你担任超过10年后,就可能会被党内的同僚或政敌攻击而迫使你“急流勇退”。塔徹尔夫人做了11年的英国首相后就面对这项挑战,不是她做得不好,而是舆论要求换人。结果她不得不在声望如日中升的时刻宣布下台,否则就会被弹劾。同样的,后来的梅杰首相,布朗首相都没有担任首相超过10年的。 这就是说,英国人尽管保留连选得连任的制度,但它的人民是很有智慧和现实的,拒绝领导人“超期或逾期逗留”。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在议会民主制下,如果宪法没有限制任期,那么政治有没有逾期、超期或超龄这玩意儿?我的意思是说,不管你多厉害,你总有“超龄”的一天。这就是说,沿自英国议会制的马来西亚民主政治,还是应该关注领导人的任期不宜过久,更不应该倚老卖老和“永不厌倦”的心态(你不累,平民百姓看了也会累)。比如在位最长的首相马哈迪,他在担任首相22年之久后,也在2003年宣布引退。因为他不希望在背后被人指指点点,而且他也坦言,他若不下台会被人民说长道短的(在位太久了)。 其实,马哈迪已是处于“逾期和超期了”。他也早就应该退休,否则负面的反弹是强力的。 远的不说,就以林苍祐为例。他在担任槟州首席部长20年后,因为没有适时引退,结果在1990年的大选中被拉下马,而遗憾终生。 这就是说,林苍祐在位20年太久了,应该退下来休息。这与林苍祐的“丰功伟绩”是牵扯不在一起的。既然他声称“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也同样激怒选民在那一年把票投给林吉祥而不是林苍祐。一位槟州发展之父竟因“逾期下车”受到双倍的惩罚。对林苍祐来说也是有欠公允的。 事后槟城人民开始怀念林苍祐的好,但已是于事无补,也治疗不了林苍祐破碎的心。 由此可见,一个伟人或政治领袖不论有多大的才华,还得为自己设下服务的时间表,同时要学习放下,不然别人会把你拉下马的。 从林苍祐的事件中,至少让我们看到“逾期”的后果。 因此不论宪法有没有规定,凡人都要有自知之明,不要让自己在位太久被惹人厌。比较理想的时间可订在10 年内,若情非得已要加长服务5年,那也应该不要再延长另一个5年了。 总而言之,凡人都有局限,包括生命的局限,因此还得接受和承认政治是有退休年龄的,也有逾期和过期的警示,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这样的政治游戏。 这使我想起在黄家定当权的年代,他为马华的领导层设定期限和为担任部长或行政议员提出限期,这都是值得鼓励和健康的。可惜今天没有一个政党发扬这样的精神,也不知道马华这样的规定还生效吗? 刊登于2011年3月28日《光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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