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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10.10.11

废内安令维护新闻自由 (跃马扬鞭)

首相纳吉看来想步其父亲敦拉萨后尘,希望在位之年对国家政策做出重大的改变。因此他在庆祝马来西亚日(916)的前夕向国人广播时,宣布了过去四任首相都没有碰触的两大法令,即将废除内部安全法令(ISA)和取消报章每年更新执照法令(KDN)。这无疑是值得欢迎的。它意味着政府准备迈向更大的民主与自由。

先说内安令,它是于1960年由我国首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在国会提出和通过的,以取代1948年的紧急法令。

紧急法令是英殖民政府为对付马共及所谓的亲共活动而实施的法令,那一年英殖民政府也宣布马共为非法组织,紧急法令也就派上用场了。

在马来西亚独立的第三年,内安令成为具有威慑性的条文,政府得以援引法令对异议人士进行拘留而无需审讯。在一个长时期被认为是用来钳制左翼运动乃至反对党的。

即使政府不断地否认和为法令的存在作出辩护,但反对党人被扣捕也成了不可争辩的事实。有人因此认为法令已不单是用来对付左翼份子,而且也用在异议份子的身上;尤其是1987年的茅草行动,共逮捕了105人,已经不限反对党人,而是执政党人也被捕在内,其中包括行动党的林吉祥、卡巴星与林冠英;马华的叶炳汉和陈财和;民政的王天庆、董教总的林晃升和沈慕羽;非政府组织的詹德拉与柯嘉逊等人。

这一下子促成更多的团体和个人对内安令持有反对意见,乃至大力主张废除,主要的理由是这项法令赋予政府太大的权力,可以对任何人实施拘留与限制而被视为违反了人的基本权利和言论自由。

巧合的是,那一年也有三家报社被政府暂时吊销执照。这是在1984年出版印刷法令下,部长所拥有的权力。由于出版法令与内安令同时启用,要求检讨出版法令的声浪就不断扩大了。
所谓的报章出版法令由来已久,在殖民地时代的1920年起,英殖民政府就实施了印刷法令,用以控制因“五四”运动(1919年)带来的华文教育与华报的“百花齐放”。这就是说,对出版业的监控早已存在,而后进一步地加以扩大其权限,从登记出版到需要申请准证,才能出版定期刊物。

因为茅草行动的“双管齐下”(即用内安令,又用出版法令),在后来的许多年,要求政府检讨乃至废除两大法令已不限反对党,而是也包括执政党成员乃至非政府组织在内了,且形容为过时的法令。但政府在这方面的反应是谨慎与保守的,也不认为有检讨的必要。既然在马哈迪的时代(1981-2003),他没有检讨之意,来到阿都拉的年代(2003-2009)也就没有必要作出大动作。
最引为诟病的是在阿都拉当政时期的308政治海啸后,竟然援用内安令逮捕三名不对治安构成威胁的议员、评论人和记者,使到内安令受到更大的抨击。

在备受压力下,来到纳吉的时代(2009年起),他或者选择保守治国的萧规曹随,或仿效其父亲来一个震撼性的改革。经过两年有余的统治,纳吉选择走其父亲的路,来一个大转折,宣布终止内安令和废除报章更新执照法令。这比起经济转型有更大的实质意义和更深远的影响。

如果说敦拉萨在位时推出“新经济政策”,改变了政治格局;重开国会民主(1971年),不栈恋专制;提倡东南亚化为中立无核地带(1971),领导马来西亚加入不结盟运动,走中间偏左路线;更在后来与中国建交(1974年),化解与中国的隔阂和成功收编反对党加入国阵是荦荦大件的轰动性大事;那么今日纳吉的大动作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他的改革与其父亲的大手笔还有一段距离,有必要再提升成为大开放和大民主。在废止不必要的限制性法令后不要回头望,一一解除对人权种种限制的法令,以便马来西亚的民主与自由成为被引述的典范。这样一来,在民主体制下,马来西亚才能与西方的民主相媲美。

刊登于2011年9月19日《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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