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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18.5.12

环保议员争做“市长”?(跃马扬鞭)


这是一项很有趣味也具有启发性的新闻:民主行动党后座议员,也是环保议员的郑雨周发下豪言,一旦再度中选(应该仍在丹绒武雅区上阵),他将争取出任槟岛市议会主席。他的理由是在过去4年,槟州政府推行的政策虽获得好评,但市议会执法缺乏活力,也没有效率。因此他决定在行将到来的大选,将以入主槟岛市议会作为他的竞选主题。

但这样做是现实的吗?是行得通吗?或是一厢情愿地“高调参选”?我们不妨从法律和政治的现实来考虑和分析。

首先地方议员与州议员是两码事,职责与职权也不相同。它之所以在后来被混淆看待是因为地方议会终止地方议员选举后(1965年),就没有了市议员,而州议员就被人民付托协助解决民生问题,即便在70年代中期(1976年)出现委任市议员或地方议员后,也没有改变州议员或国会议员被要求走进市议会调查或了解或解决居民面对的问题。

久而久之,尤其是州议员更不能“辜负”人民的委托,毕竟市议员是委任的,他们不像州议员需要对选民负责。因此州议员有时不得不吐苦水“怪责”市议会给他们带来地方难题。例如郑雨周反对在丹绒武雅某处发展高楼计划却不得要领。因为市议会表示有关方面符合技术要求而无权反驳计划。在这种情形下,郑雨周“破茧而出”表示要做市议会的主席是十分耐人寻味的,也是十分吊诡的。

其一,地方议会的选举已停止,而且委任市议员的制度也已经推行了30年,也就造成民选的州议员或国会议员不能直接“干预”市议会操作,只能提出要求,甚至还要劳动市议员代为解决。这就是说,州议员有时候看起来是“很受尊敬的”,但在没有官位底下,他的身份是不能在市议会指手画脚的。如果州议员被抽离“介入或干预”市议会的决策和措施,他们还有什么比民生更重要的日常工作呢?州议会也不是天天开,他们又没有办公室,有时候也真同情州议员“有官样,没官权”。

这就是说,市议会与州议员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市议会主席的委任与市议员的委任权力操纵在首席部长及执政党的身上。因此郑雨周打出争做主席的旗号应该是敲错了门。除非他的政党承诺他一旦中选州议员就是未来的市议会主席。

其二,还政于民,恢复地方议会选举是行动党308的竞选纲领,它正寻求各种途径要避开地方政府法令第15条文的约束,但即便州议会通过,也不意味着选委会“照行”(举行地方选举)。

如果没有地方议会选举,议员委任制会照行,郑雨周会否被委为市议员(一如杨顺兴在过去3年也任市议员),仍是个未知数,更妄论会被委为市议会主席。

进一步来说,如果地方选举可行,则市议员也是要民选的,不是由州议员兼任。除非行动党同意推举郑雨周也角逐市议员并承诺一旦行动党控制市议会,就由郑雨周出任“市长”,否则郑雨周即便是州议员,也还是与市议会“绝缘”的。

其三,从过去的实例来看,林苍祐时代(1969-1990),他是倾向委任公务员当市议会主席。来到许子根的年代(1990-2008),因有事先的安排,才委任政治人物担任市议会主席。先由陈锦华担任至1996年,再由丁福南接任之1999年。自此之后,又回到公务员掌权的委任。

在这种情形下,郑雨周又老调重弹挑起市议会主席的课题,自然会在党内引发争议和讨论,并被视为“越轨”的想法。无论如何,我们倒是愿意听听这位环保议员是如何落实他的心愿?

刊登于2012430日《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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